科學主任(醫務)(公共衞生)的主要職責包括─
- (a)建立、操作、維持及評估有關公共衞生題材(包括監察)的資訊系統;
- (b)協調有關健康數據的搜集、編製及分析工作;
- (c)籌劃、設計和推行公共衞生研究項目,包括進行有關準備工作,以及審視本地和海外有關公共衞生政策(例如酒類管制)的法律架構;
- (d)就有關環境問題的健康風險評估提供專業意見;
- (e)就流行病學/公共衞生/環境衞生研究/酒類管制及有關事宜,提供統計及/或其他研究支援服務;
- (f)仔細評核研究建議/健康宣傳建議;就檢視最新的科學實證、各項建議是否可行和適用(例如是否符合國際慣例),以及與擬定、推行、監察和評估公共衞生政策(例如酒類管制和愛滋病病毒感染/愛滋病)有關的建議,提供專業意見;
- (g)為公共衞生調查及監控,提供支援;
- (h)在搜尋、匯集及研究科學證據時,提供專業意見;
- (i)就環境問題、衞生資訊與研究、酒類管制或愛滋病病毒感染/愛滋病及相關事宜,協助處理有關的查詢和聯絡工作;以及
- (j)參與督導及訓練工作。
(備註:可能須不定時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