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項目主任的主要職責是: <br>
- (a)協助處理三跑道系統項目相關的工作,例如進行技術性研究、擬定招標規格及進行風險評估以確保完全符合相關安全法規要求; <br>
- (b)協助進行過渡性二跑道系統、三跑道系統運作和大灣區發展研究相關的模擬(包括快速模擬)、評估及航空交通數據分析的工作; <br>
- (c)協調三跑道系統項目和與各持份者溝通,以收集各相關系統的用戶要求和研究航空交通增長對航空交通管理運作的影響; <br>
- (d)參與不同系統的客制化及優化工作,為現有的跑道配置、過渡性二跑道系統及三跑道系統提供高效的航空交通管理服務; <br>
- (e)支援由三跑道系統和評估團隊管理的新系統或應用程式以及中央航空資料庫的軟件設計、開發與維護,使航空交通管理服務能順利過渡至過渡性二跑道系統以及最終三跑道系統的操作;及 <br>
- (f)為其他工作提供支援,例如過渡性二跑道系統及三跑道系統運作程序、及系統和資料庫運作的相關培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