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需要執行以下職務:-
(a) 協助籌辦公務員及非公務員合約員工的招聘工作;
(b) 協助處理與聘用程序相關的工作;及
(c) 執行上級人員指派的其他行政職務。
The intern will be required to carry out the following tasks:-
(a) To assist in recruitment exercises for Civil Service and Non-Civil Service Contract positions;
(b) To assist in handling appointment-related duties; and
(c) To perform other administrative duties assigned by senior officers.
除聘書另有指明外,受聘者可在適當情況下獲給予根據香港《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公眾假期和疾病津貼。
實習生須:-
(a) 為本港或海外專上院校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或同等學歷)主修人力資源管理學科的在學學生;
(b) 實習期開始前並非正在修讀或剛完成最後一年課程;
(c) 具有良好的中英語文能力及溝通技巧;
(d)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打字能力;及
(e) 熟悉Microsoft Word及Excel等軟件操作。
The intern should:-
(a) be currently enrolled in a full-time Bachelor degree or equivalent of a post-secondary institution locally or overseas, majoring in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b) not be studying or have just completed their final year of study before the internship period commences;
(c) be proficient and have good communication skills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d) have good English and Chinese typing skills; and
(e) be proficient in the application of Microsoft Word and Excel.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筆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發送到下述查詢電郵地址。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預計由2020年8月開始(為期約四個星期)。獲取錄者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如須超時工作,會獲補假作償。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筆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發送到下述查詢電郵地址。
申請人必須使用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 內提供的申請書遞交申請。申請人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當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書連同以下文件,直接以電郵方式(
[email protected])遞交本署(電郵標題請註明「申請食物環境衞生署暑期實習生」):
(i) 申請信(詳細説明申請人認爲自己適合本職位的原因);
(ii) 完整的履歷表;
(iii) 有關修業成績副本;以及
(iv) 工作證明副本(如適用)。
申請人如非使用指定的暑期實習計劃申請書申請本職位、未有附上上述任何一份所需證明文件,或逾期遞交申請,有關申請將不獲本署受理。
由於面試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其電郵,以確保面試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申請人將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三個星期內獲邀出席面試。未獲邀參加面試者可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