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裝卸/捆紮/運送郵件及郵袋;
- (2)協助操作機械揀信機或與信件有關之機械及蓋印工作;
- (3)擔任信差職務(包括室內/外派送和收取郵件) ;
- (4)於戶內/外搬運和裝卸重物、跟車送貨;
- (5)整理場地及淸潔工作;以及
- (6)執行由上司指派的其他工作。
註:
- (a)工作地點
- (1)工人(地台)(通宵更):中環
- (2)短期工人:香港、九龍及新界各區(合約期為一個月)
- (b)工作時間
- (1)工人(地台)(通宵更):晚上10時至早上6時
- (2)短期工人(合約期為一個月) • 月薪:早上9時至晚上6時30分之間的8小時 • 日薪:早上7時至晚上8時之間的8小時 • 時薪:早上6時30分至晚上8時之間的3至6小時
- (c)工作時數 • 月薪制僱員一般每周工作48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包括每天1小時的用膳時間); • 日薪制僱員一般每周工作4至6天,每天工作8小時(包括每天1小時的用膳時間); • 時薪制僱員每周工作18至36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
- (d)工作地點及時間會因運作需要而有所改變,獲聘用者須輪班、不定時及/或逾時工作。如在個別日子有運作需要,或另須在星期日及/或公眾假期當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