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意外及安全調查員(航空交通管制)主要職責包括:
- (a)在總意外及安全調查員的指派下擔任主事調查主任,負責領導獨立調查工作;
- (b)在擔任主事調查主任期間,協調和管理所有相關調查工作及隊員;
- (c)適時備妥意外/事故調查報告;
- (d)擔任航空交通管制專家,就航空交通管制運作事宜向主事調查主任提供支援及意見;
- (e)收集航空交通管制相關事故的證據,進行安全分析及向總意外及安全調查員提出安全建議;
- (f)在總意外及安全調查員的指派下參與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意外調查專家組的工作小組;以及
- (g)與其他民航意外調查機構及國際組織聯繫。
備註:獲取錄的申請人或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和執行隨時候召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