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協助實驗室技術員負責實驗室日常運作,包括儀器的準備和校正,與及儀器,化學品及消耗品的採購等;及
(b) 執行其他獲指派的職務。
(a) To assist Science Laboratory Technician in routine laboratory operation including equipment preparation & calibration, and procurement of equipment, chemicals & consumables, etc.; and
(b) To perform any other relevant duties as assigned by supervisors.
受聘滿3個月但少於12個月的受聘人可享有的有薪年假將根據12天有薪年假按比例計算。受聘人亦可享有其他《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産假/侍産假及疾病津貼。
申請者必須:
(a) 持有香港理工學院/香港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的化學科技文憑,或具同等學歷;
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註]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同等資格。
Candidates should have:
(a) a Diploma in Chemical Technology from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or a technical college / technical institute, or equivalent;
AND
(b)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Note], or equivalent.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受聘人將被安排於上環、沙田或荃灣工作。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聘用期為12個月。續約與否視乎獲取錄者工作表現和品行以及部門運作需要而定。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表,連同學歷証明書副本及載列過去工作範圍資料的詳細履歷 (總頁數不多於4張雙面A4紙),以及專業資格証明書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如適用) 副本,遞交或郵寄至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6樓勞工處人力資源組。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合約實驗室助理」。郵寄的申請表,以信封面上的香港郵戳為準。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http://www.csb.gov.hk)於截止申請日期前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於網上申請,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將學歷連同學歷証明書副本及載列過去工作範圍資料的詳細履歷(總頁數不多於4張雙面A4紙),以及專業資格証明書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如適用) 副本,郵寄到上述地址。請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書編號。請勿郵寄任何證書的正本至本處。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未妥為簽署或並非以指定的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填寫的申請書將不予考慮。沒有提交所需履歷及證明文件、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或所需證明文件是在上述指定日期之後才遞交的申請或不獲受理。
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勞工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至十二個星期內收到邀請函。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邀請書或會通過電郵發出。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上提供電郵地址。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6樓勞工處人力資源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