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與新界土地管理工作有關的多方面事宜 –
(a) 進行工地視察;
(b) 會見牽涉交易及糾紛的當事人;
(c) 檢查/準備土地文件及統計數字;及
(d) 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合約地政主任須在新界各處執勤,有時候要長時間或不定時工作。)
Responsible to a wide variety of matters relating to the administration of land in the New Territories:
(a) to conduct site visits;
(b) to interview parties involved in transactions and disputes;
(c) to check/prepare land documents and statistical returns; and
(d) to undertake any other duties as may be required by the supervisors.
(Note: The work of a Contract Land Executive involves extensive travelling in the New Territories with sometimes long and irregular hours of duty.)
(a)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供款,合共相等於獲聘者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5%。
(b) 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享有不少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申請人必須 –
(a)(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3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考獲兩科高級程度科目「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3)]/「C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備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資格;
(c) 成熟、可靠、具獨立處事的能力;及
(d) 具備電腦知識,包括使用Excel, Word及PowerPoint。
Candidates should –
(a)(i) have “Level 3” or equivalent (Note 1)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Note 2), or equivalent; or
(ii) have “Grade E” or above in two subjects at Advanced Level in the Hong Kong Advanced Level Examination and “Level 3” (Note 3) / “Grade C” or above in three other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Note 2), or equivalent;
(b) have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Note 3)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HKDSEE or HKCEE, or equivalent;
(c) be mature and reliable, with the ability to work independently; and
(d) have computer knowledge of Excel, Word and PowerPoint.
(1)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4) 具備產業管理或土地管理經驗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以下的聯絡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a)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b)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學歷證明文件及修業成績表的副本、以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的副本(包括就職證明或薪金證明),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以下的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合約地政主任職位」。
(c)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其學歷證明文件及修業成績表的副本、以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的副本(包括就職證明或薪金證明)寄交以下的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合約地政主任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並在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d) 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未妥為簽署或沒有按申請手續項目(a)遞交╱重新遞交以指定的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的申請將不予考慮。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或所需證明文件是在上述項目(b)及(c)所列的截止日期之後才收到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e) 申請表格及/或證明文件副本如以郵遞投寄,信封面的郵戳日期會視為遞交申請表格及/或證明文件副本的日期。本署不會接受任何欠付郵資或郵資不足的郵件。申請人應確保已付足郵資,以免郵件無法送達。如郵資不足,香港郵政會按既定程序退回寄件人或予以銷毀。
(f)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0至12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然而該期限或會更改而不另行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邀請信或通知信或會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1樓地政總署聘用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