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第340號(Rev.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I. 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 填妥的申請表格以及證明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1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青年事務部
II. 以電郵方式遞交申請 申請人亦可以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書以及證明文件以電郵發送到[email protected]。請在電郵標題註明「申請經理(青年事務部(2)) 職位」。
有關申請倘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6個星期內接到通知。申請人倘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