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協助制定和推行政策及策略,為設計業提供便利;
- (b)與設計業的創意機構、專業協會、業界人士和其他持份者,以及政府機關和非政府組織聯繫,並策導他們舉行/籌辦有助推廣相關創意產業的項目;
- (c)推動業界考察團及海外展演,以開拓內地和海外市場,培育並推廣香港設計業;
- (d)監督業界合作促進組人員就「創意智優計劃」資助申請的方向及相關事宜,向設計業項目主辦者提供建議;
- (e)統籌「香港時裝薈」等大型活動的策劃與籌備工作;以及
- (f)監督業界合作促進組,並管理獲撥資源。
註:
- (1)遇有職務需要,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 (2)入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