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協助統籌、推廣和籌辦社區參與活動及工程項目;
(2) 就區議會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
(3) 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後勤支援;
(4)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1) to assist in the coordination, promotion and organization of community involvement campaigns and works projects;
(2) to provide administrative support for the daily operation of District Councils;
(3) to provide logistic support for the Committees/Working Groups under District Councils; and
(4) other duties as and when required.
受聘人圓滿完成合約,可獲發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訂明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疾病津貼等福利。
能操流利粵語及書寫通順中文及英文; 熟悉電腦軟件操作包括MS Word、Excel、PowerPoint、倉頡/速成輸入法、網頁管理軟件,例如︰Frontpage及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工作時間由上午9:00至下午6:00按職務所需在任何日子(包括周末、周日及假日)工作。如有需要須戶外和不定時工作。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聘用期至2013年3月。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1/2011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學歷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下述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晚上六時前送交下述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行政助理職位”。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星期內未收到電話通知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4字樓深水埗民政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