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顧問屬於非公務員職位,負責就選定重點科技範疇的創新及科技發展事宜向創新科技署署長提供專家意見,包括為各研發中心的科技委員會提供支援,以及協助這些委員會制訂科技發展大綱。科學顧問現時負責的重點科技範疇為汽車零部件、通訊技術、電子消費品、環境科技、集成電路設計、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納米科技及先進材料、光電子,以及紡織及成衣。
科學顧問須領導一組專業人員,就創新科技署管理的創新及科技基金和其他資助計劃,協助該署在相關領域擬定用以徵求申請項目的目標主題,進行項目評審,監察項目進度和評估計劃。科學顧問亦須與學術界、科研機構、業界及其他相關組織保持聯繫,就相關領域與其他政府部門/機構聯絡並提供活動支援,以及進行在這方面與創新科技署運作及策略發展有關的特別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