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為 -
- (a)接收送往殮房的屍體;
- (b)搬運及貯存殮房內的屍體,並安排死者家屬辨認、申領及移離屍體;
- (c)協助法醫科醫生驗屍;
- (d)在剖驗屍體前進行預備工作及在剖驗後進行清潔;及
- (e)負責殮房的整體清潔工作。
(備註:
- (1)最好具備兩年在醫院/政府診所(包括各醫護機構)工作的經驗;
- (2)須穿著制服;
- (3)須不定時工作及值通宵班;
- (4)須於颱風、騷亂及其他緊急事故期間候命及執行職務;及
- (5)按需要派駐到部門內各殮房執勤。)
主要職責為 -
(備註:
Mainly deployed on -
(Remarks :
申請人必須 -
Candidates should -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