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的主要工作範疇之一是建立數碼共融的知識型社會。為此,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一直推行各項針對性的數碼共融措施,以促進不同弱勢社羣應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從而協助他們藉着科技的進步來提升生活質素。例如,推行上網學習支援計劃,協助合資格學生在家上網學習;推出無障礙網頁運動,推動公共和私營機構網站採用無障礙網頁設計;以及推出鼓勵長者應用資訊及通訊科技的項目。政府通常會提供資助,聯同業界團體和非牟利機構一起推行這些項目,務求為受惠對象帶來最大裨益。
獲取錄者須負責協助管理和協調這些項目的推行工作,並監察項目的營運和財務表現。主要職責為:
- (a)管理和監察項目的推行情況,並與推行項目的機構和非政府機構保持聯繫,確保符合核准業務和項目計劃以及與政府訂立的協議,包括檢視和查核負責推行項目的機構和非政府機構所提交的文件,對該等機構舉辦的項目活動進行視察和檢查,審閱和監察該等機構的年度預算及收支結算表等;
- (b)管理和協調項目的推行安排;
- (c)為管理層提供管理及行政支援,以便監察項目取得的成效,以及推行項目的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的表現;
- (d)就財務、合約、監察及運作事宜,與有關人員和機構聯絡;以及
- (e)執行上司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