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錄的申請人須對工程項目的廢物管理和土地污染評估事宜,以及對不同類別廢物的管理有充分認識。主要職責包括︰
- (a)審核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規定的程序就工程項目提交的廢物/土地污染評估; (b)提供專業意見,以確保有關廢物/土地污染的事宜會適當地反映在環境評估研究提交的文件內;
- (c)就大型的規劃研究/策略性規劃個案(包括法定及非法定個案)和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提供廢物管理及土地污染評估方面的專業意見;
- (d)提供受污染土地的廢物管理及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的意見;
- (e)根據公布的相關指引及守則,審核政府總部各局以及其他部門和私營機構提交的土地污染評估及整治工程報告; 以及
- (f)就廢物處理、土地整治工程以及處理疏浚/挖掘海泥的事宜,解答工程承辦商、私人發展商、市民、政府總部各局以及其他部門的相關查詢。(註: 工作時間和地點或會按部門運作需要而變更。獲取錄者可能需要︰(a)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及週末工作;及(b)偶爾在戶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