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處理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申請;
- (b)處理發放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的付款管制事宜;
- (c)負責有關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行政工作,例如處理公眾人士的查詢和覆核/上訴等;
- (d)就工作人員的簡介會及培訓提供支援;
- (e)督導文職人員的工作;以及
- (f)處理由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註:受聘人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不定時工作及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上班。
註:受聘人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不定時工作及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上班。
Note: The successful candidate
申請人必須 –
Candidate should have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 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2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