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的申請書,連同學歷(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技術資格及工作經驗(如適用)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2015年11月25日或之前寄交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及支付足夠郵費。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2015年12月2日或之前把學歷(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技術資格及工作經驗(如適用)的證明文件副本寄交下述查詢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現正修讀最後一年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的應屆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個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五至六個星期內以電郵方式接到通知(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能接收有關獲邀通知)。未填妥的申請表、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需證明文件影印本的申請表概不受理。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親身遞交或郵寄申請表的申請人,若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一星期內仍未收到本處的認收回條,請致電2582 3038或2582 4813查詢。如申請人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作網上申請,在完成申請手續後會獲發網上申請編號,因此不會再獲發認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