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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 Intern
僱用期約在2017年6月至8月,為期約三個月。暑期實習生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病假等。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暑期實習生主要負責 -
The successful candidate will be deployed to –
申請人必須 –
Candidate should –
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必須參加遴選面試。
為確保郵遞準時無誤,寄件人需確保所寄的郵件已繳付足額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辦公室,並會由香港郵政根據《郵政署條例》處理。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二至四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則視作落選論。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44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創意產業科人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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