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二級工人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至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詳列其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
已填妥的申請書須於2018年5月31日或之前,連同學歷的證書副本或修業成績副本送達香港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選舉事務處人事部,並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二級工人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有關證明文件副本郵寄或親身送達上述地址(請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若以郵寄遞交申請,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申請人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並未妥為簽署、透過傳真/電郵遞交、未夾附證明文件副本或使用非指定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只有獲邀出席技能測試/面試的申請人才會得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