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職責包括下列工作範疇,惟會按照調配情況而有所變更:-
- (1)負責為相關的辦公室/組別、區議會、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等,提供一般行政及管理支援,例如項目計劃及管理、資源及檔案管理、統計資料的蒐集和分析、報告書匯編等;
- (2)為委員會、會議、工作小組提供秘書及後勤支援,包括撰寫和準備以中、英雙語擬備的會議文件、議程、會議紀錄、資料文件等相關文件、統籌會議所需的輔助安排,與區議員和其他有關人士和團體聯絡,以至於會議後執行跟進事宜;
- (3)協助擬備呈交予政府部門、立法會及區議會的所需文件;
- (4)就區議會及其委員會/工作小組或地區青年活動委員會主辦的項目,負責協助舉辦、統籌、監察及評核不同的地方計劃,例如社區參與活動/運動/計劃、青年計劃/活動/工程項目等;
- (5)就地區計劃/活動/青年計劃/活動/工程項目,協助籌備及舉行公眾推廣及公共關係事宜;
- (6)就地區計劃/活動/青年計劃/活動/工程項目,協助處理採購事務,及執行監管合約事宜;
- (7)協助審核及處理由學校及非政府組織等地方組織,就各項地區計劃/活動/青年計劃/活動/工程項目而提交的項目申請;
- (8)協助處理批出撥款予成功申請資助的地方組織、監察地區計劃/活動/青年計劃/活動/工程項目的進度,包括審核由相關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政府組織,及/或商業機構等呈交的一般財務報表、進度報告,款額申領和單據等;
- (9)負責民政諮詢中心的櫃檯服務;
- (10)負責有關社區會堂/社區中心的租訂安排及其電腦系統;
- (11)負責執行有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及處理宣誓事宜;
- (12)負責處理市民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查詢與提問、各項公眾申請及相關事宜;
- (13)就地區計劃/活動/青年計劃/活動/工程項目,負責處理相關的檔案文件,包括網頁上的資訊;以及
- (14)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獲分派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