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統籌主任的主要職責是 -
- (a)協助督導推展涉及伙拍外界團體將海濱用地用作臨時及長期用途的優化海濱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 (i)制訂合作模式;
- (ii)統籌有關的招標或邀請項目建議書工作;
- (iii)審視營運者提交的項目建議書;
- (iv)聯同相關政府部門,監督合約承擔事宜的遵守情況及營運者的整體表現;
- (v)統籌及促進營運者與相關政府部門的溝通;
- (vi)統籌有關場地的管理及保養事宜;
- (vii)處理涉及有關場地的公眾查詢及投訴;以及
- (viii)統籌宣傳計劃;
- (b)協助計劃和推展其他空置海濱用地的臨時與長期用途;以及
- (c)執行上司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