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一般職務)的主要職責為– <br>
- (a)督導初級員工; <br>
- (b)擔任園務、樹木保養和花木種植工作、培植植物以及操作拖拉機和園藝/樹木培植方面的機器; <br>
- (c)照料雀鳥和哺乳類動物; <br>
- (d)裝置體育設備和進行小型維修; <br>
- (e)管理公園;以及 <br>
- (f)木工。 <br> <br>
註:獲取錄的申請人須注意下列各點– <br>
- (i)須每星期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 <br>
- (ii)或須輪班當值和不定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實際工作時間由主管分派; <br>
- (iii)須接受職系/部門首長的調派和調職,以及派往偏遠地區(包括離島)工作的安排; <br>
- (iv)須穿著制服; <br>
- (v)或須接受在職訓練和有關評核;以及 <br>
- (vi)或須擔任外勤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