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就簡單的稅務事宜解答納稅人的查詢;
(b) 協助審查和處理報稅表及申請表;及
(c) 協助進行評稅工作和提供支援予專業人員。
(a) To handle taxpayers’ enquiries on simple tax matters;
(b) To assist in screening and processing of tax returns and applications; and
(c) To assist in preparing assessments and providing support to professional officers.
申請人必須 -
(1) 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為本地或海外專上院校全日制學士課程學生,主修會計學;
(3) 熟悉MS Word及MS Excel的應用;以及
(4)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語言能力。
Candidates should -
(1) be permanent residents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2) be students pursuing a full-time Bachelor degree with major in accountancy offered by post-secondary institutions locally or overseas;
(3) be proficient in using MS Word and MS Excel; and
(4) have good command of both written and spoken English and Chinese.
(a) 具備財務會計、香港稅務和印花稅稅務知識者將獲優先考慮;
(b) 修讀最後學年(即於二零一九年畢業)的申請人將不獲考慮;及
(c) 實習生須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上旬或中旬上任,並須完成整個實習期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止。
獲取錄的申請人一般將按為期約兩個半月(二零一九年六月初或中至八月下旬)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申請人如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初仍未收到稅務局的通知,可視作已經落選。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 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聯絡地址。
(a) 就讀於本地認可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由申請人直接提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b) 在海外認可專上院校就讀的本港學生請瀏覽稅務局網站(http://www.ird.gov.hk)(關於本局:“職系簡介”內),並下載申請表格。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a)學生資格證明文件副本及(b)本港以外的學歷證明書及修業成績表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i)電郵
[email protected];或(ii)郵遞方式寄回稅務局以下地址,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實習生」職位。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回郵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按既定程序安排退回或銷毀。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三十七樓稅務局人事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