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包括:─ <br>
- (a)為環保署環境基建科開發建築廢物收費計劃的新數據系統提供財務管理事宜的支援; <br>
- (b)為環保署環境基建科轄下廢物處理設施的磅橋交易系統升級及/或改造提供支援及意見; <br>
- (c)為與承建商就廢物處理設施的各項財務管理事宜進行相應的聯絡及磋商工作提供協助; <br>
- (d)為堆填區擴建及廢物轉運站項目招標的財務評估程序提供協助;及 <br>
- (e)為環保署環境基建科的工作人員提供相關廢物處理設施的財務管理培訓。 <br> <br>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 (a)工作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取錄的申請人或有可能需要戶外工作。
- (b)每星期的工作時數會按部門運作需要而定,但每星期不會多於17.5小時。合約期內之任何特定期間並沒有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
- (c)獲取錄的申請人的工作時間通常為部門辦公時間﹙即星期一至五),亦可能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晚上、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