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師主要(a)爲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房屋發展項目物色和確定合適土地,研究地盤的發展潛力以及制定發展參數;(b)檢討和更新公共房屋建屋計劃和重建計劃;(c)監察及檢討與公共房屋有關的規劃標準、進行與規劃有關的研究和檢討工作;以及(d)在所有與公共房屋發展有關的地區規劃事宜上提供意見。
A Planning Officer is mainly deployed on (a) searching and identifying suitable sites, conducting site potential studies and preparing development parameters for public housing development under Housing Authority's purview; (b) reviewing and updating programmes for public housing production and redevelopment; (c) monitoring and reviewing planning standards related to public housing and conducting planning-related researches and reviews; and (d) providing input to all district planning matters relating to public housing development.
申請人必須(a)(i) 爲香港規劃師學會的正式會員;或(ii) 爲其他已獲房屋署署長認可的專業城市規劃學會的正式會員,並在香港規劃師學會資格檢定考試第II部取得及格成績;(b)至少具備一年取得正式會員資格後從事規劃界別的合適工作經驗,或具備同等經驗;(c)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3)];以及(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4)]。
Candidates should have (a) (i) Corporate Membership of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Planners (HKIP); or (ii) Corporate Membership of other professional town planning institutes recognized by the Director of Housing, and a pass in Part II of the HKIP Qualifying Examination; (b) at least 1 year’s appropriate post-corporate membership experience in the planning field; (c) a pass result in the Aptitude Test in the Common Recruitment Examination (CRE) (see Note (3)); and (d)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results in the two language papers (Use of Chinese and Use of English) in the CRE, or equivalent (see Note (4)).
(1) 申請人所有資歷及工作經驗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爲準。
(2) 申請人如具備香港註册專業規劃師的資格,可獲優先考慮。
(3) 除了綜合招聘考試,申請人或須要參加由部門舉辦的規劃師招聘筆試。申請人必須在有關筆試取得及格成績才會有機會參加面試。
(4)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爲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爲最高等級。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爲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爲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爲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爲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爲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5) 爲提高大衆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占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準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儘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一)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成績單副本﹔(二)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通知書的副本﹔以及(三)工作證明,須於2020年4月3日或之前送達房屋署委任分組(見下述聯絡地址)。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規劃師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在2020年4月10日或之前把(一)學歷及專業資格的證書、成績單副本﹔(二)綜合招聘考試成績通知書的副本﹔以及(三)工作證明寄交下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面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人如遲交、未填妥申請表格、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未能在申請表格提供申請本職位所需的資料及證明文件、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所規定的入職條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委員會總部第二座3樓房屋署委任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