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 <br>
- (1)體力勞動工作,包括一般清潔及消毒工作、出入管控及搬移辦公室家具、物料及器材等; <br>
- (2)信差職務,包括在室內及戶外收取及派遞文件及其他物品等;以及 <br>
- (3)簡單辦公室職務,包括在辦公室接待處負責接待、影印、分類及傳真文件、寄信、茶水服務等。 <br> <br>備註︰ <br>
- (1)每星期須淨工作45小時。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輪班當值(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以及執行緊急支援職務及戶外工作。 <br>
- (2)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被派往消防處的任何辦事處、消防局或救護站工作(包括偏遠地區及離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