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草擬專員掌管律政司法律草擬科,就以下職務向律政司司長負責︰ <br>
- (a)督導法律草擬科草擬及編訂所有由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法例,並審閱所有由非政府人士或團體提交的建議法例; <br>
- (b)審閱法例草案,並出席行政會議和立法會轄下各委員會及事務委員會的會議,參與使法案通過立法程序的工作; <br>
- (c)就擬備法案過程中發現的各類複雜敏感的法律及其他事宜,提供意見;以及 <br>
- (d)執掌並管理法律草擬科,協助律政司的整體管理工作,並培養科內律師的法律草擬技巧,以進一步提升香港特區的法律草擬工作水平。 <br> <br>獲取錄的申請人會獲聘為律政專員,出任法律草擬專員一職,但日後或會調任律政司內其他律政專員的職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