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如獲錄用,將調派至社區投資共享基金秘書處執行以下職務: <br> <br>
- (a)協助秘書長監督秘書處的運作,包括評估及處理計劃書、監控撥款發放、監察已批核計劃的進度和評估計劃成效; <br>
- (b)為基金委員會及其小組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支援; <br>
- (c)鞏固建立社會資本的經驗,訂定良好作業模式,引入新合作伙伴及培育旗艦項目; <br>
- (d)與各界持份者聯繫和發展策略性伙伴合作關係; <br>
- (e)與非政府機構聯繫,並鼓勵機構參與建立社會資本;以及 <br>
- (f)因應需要執行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