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獨立檢討、評估和分析財務及數據資料和報告,以確保政府基金的受資助機構履行資助的條款和規章,以及適時完成項目里程;
- (b)就(a)項所列職責,參考適用的會計、審計和法律標準,向上級管理層匯報研究結果、觀察和提供建議,以助提供資料和作出決定;
- (c)協助管理政府回收基金秘書處以監察受資助機構的表現及完成政府基金的行政及推廣工作;
- (d)協助管理政府與環保園內的商業回收商簽訂的租約,並提供相關的專業意見;
- (e)協助管理政府與獲選營運者簽訂的環保園管理服務合約,並提供相關的專業意見;
- (f)編纂和分析資料和數據,以評估回收基金各項計劃及政府其他措施的成效,以推廣減廢及回收,例如環保採購;以及
- (g)執行由上司委派的其它工作。
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 (a)工作時間及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錄用者或需(i)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和公眾假期工作;以及(ii)不時在戶外工作。
- (b)每星期的工作時數會按部門運作需要而定,但每星期不會多於17.5小時。合約期內之任何特定期間並沒有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