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轄下的躍動港島南辦事處負責統籌和落實「躍動港島南」計劃的各個項目,並在過程中與政府內外持份者溝通。
躍動港島南辦事處總監屬非公務員職位,負責領導躍動港島南辦事處推展「躍動港島南」計劃。他╱她的主要職責包括:
- (a)領導躍動港島南辦事處和統籌相關決策局/部門推展,以落實「躍動港島南」計劃的各項措施;
- (b)在檢討南區不同地點的現有規劃與各類土地用途及設施時,提供策略性及宏觀的意見、提出規劃意見和建議改善措施,並制訂整體策略及執行計劃;
- (c)研究區內現有「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或設施是否有重建或整合的空間,以推動「一地多用」;
- (d)制訂計劃並採取「地方營造」方式,美化公共空間和市容,令黃竹坑商貿區及附近海濱地區的行人設施更暢通互連,以及改善深灣道及布廠灣一帶的步行環境;
- (e)與多個決策局/部門的高層管理人員密切聯絡,統籌「躍動港島南」計劃下各個項目的執行工作和協調需跨部門合作的事項;以及
- (f)制訂和執行持份者參與計劃,從而促進與持份者之間的伙伴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