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三年有關機師職責的訓練,並須遵守政府飛行服務隊條例有關紀律事宜的規定及可能須要穿著制服及輪班工作;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及在周末接受培訓;及在香港以外地方接受培訓。
Undergo training in pilot duties normally for a period of 3 years. He/She will be subject to discipline under the Government Flying Service Ordinance and may be required to wear uniform and work shifts; undergo training outside normal office hours and on weekends; and undergo training outside Hong Kong.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
(a)(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有五科包括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3級(註 1) (或同等程度)或以上,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有兩科高級程度科目成績達E級或以上,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成績達第3級(註 2) / C級或以上,其中包括英國語文科,或具備同等學歷;
(b) 按照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標準,通過體格檢驗,並具有良好視力(註 3);
(c) 通過機師技術筆試及機師能力傾向測驗;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試成績達第 3 級(註 2) 或以上,或具備同等成績; 及
(e) 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 4)。
Candidates should:
(a)(i) have Level 3 (Note 1) or equivalent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cluding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equivalent; or
(ii) have Grade E or above in two subjects at Advanced Level in the Hong Kong Advanced Level Examination and Level 3 (Note 2) /Grade C or above in three other subjects, including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or equivalent;
(b) pass a medical examin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sation standards and have good vision(Note 3);
(c) pass a pilot technical written test and a pilot aptitude test;
(d) have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3(Note 2) or above in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KDSEE or HKCEE, or equivalent; and
(e) have a pass result in Basic Law Test (Note 4).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
(3) 申請人必須符合香港民航處一級體檢的要求。一般來說,申請人如需佩戴矯視鏡及/或曾接受矯視手術,但符合香港民航處一級體檢的要求,亦可予以考慮。
(4)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學歷要求定於完成中學階段程度或以上但低於學位/ 專業程度的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在滿分100 分中取得53 分或以上( 即在15 題中答對8 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此外,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評分的一個適當比重。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測試。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會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測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測試╱面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
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送達下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隊,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書上清楚列出已獲取的公開考試所有科目成績。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則須連同填妥的申請書提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
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下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沒有清楚列出已獲取的公開考試所有科目成績或未能提供所需的証明文件,其申請書將可能不獲受理。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甄選予進一步考慮,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五個星期內接獲通知。邀請書或將會通過電郵發出。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測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香港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南環路18號政府飛行服務隊人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