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為處理「電影發展基金」的資助計劃下的申請提供支援,包括整理、審查和審理申請和相關文件,與有關方面溝通、解釋和澄清,向上級報告申請電影項目的初步審理結果等;
- (b)監察「電影發展基金」的資助計劃下的電影製作項目,包括確認是否符合收到政府資助/融資的先決條件、執行協議、撥付資金、監察製作進度等;
- (c)為電影發展局及其專責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支援服務;以及
- (d)執行由上級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註:
- (i)遇有職務需要,受聘人或須不定時及逾時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 (ii)入選的申請人或須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