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主任(製圖)主要負責:
(a)擬備彩色地圖、圖則、影像地圖、圖表及其他各類圖則;
(b)收集、編製和處理數據;
(c)保存辦公室記錄和編製生產統計數字;
(d)保存地籍、製圖及相關的數據庫;
(e)參與電腦系統的管理和設計工作;以及
(f)在地圖產品的銷售和推廣方面提供顧客服務。
(註:或須不定時工作,以及調派至其他政府部門工作。)
A Technical Officer (Cartographic) is mainly deployed on –
(a) preparing colour maps, plans, photomaps, charts and miscellaneous drawings;
(b) performing data gathering, compilation and processing;
(c) maintaining office records and compiling production statistics;
(d) maintaining cadastral, mapping and related databases;
(e) participating in computer system administration and design; and
(f) providing customer service in the sale and promotion of map products.
(Note: May be required to work irregular hours and be posted to other government departments.)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電腦輔助製圖、數字測圖或地理信息文憑╱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資格[註(2)];以及
(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3)]。
Candidates should have
(a) obtained a Diploma/Higher Certificate in Computer Assisted Cartography, Digital Mapping or Geomatics, from a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polytechnic,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or a technical college/technical institute, or equivalent [Note(1)];
(b)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or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or equivalent [Note(2)]; and
(c) a pass result in the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BLNST) [Note (3)].
(1) 如申請人尚未具備入職條件(a)所述學歷資格,但正修讀有關課程,並將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取得所需學歷資格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上述日期或之前取得所需學歷資格才獲聘任。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4) 申請人必須通過色覺評核,以便執行與擬備地圖及圖表有關的職務。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以下的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a)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b)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c)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有關證書、修業成績表及工作證明副本(例如:就職證明及薪金證明),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以下的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技術主任(製圖)職位」。
(d)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有關證書、修業成績表及工作證明副本(例如:就職證明及薪金證明)寄交以下的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技術主任(製圖)職位」及網上申請編號,並在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e) 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未妥為簽署或沒有按申請手續項目(a)遞交╱重新遞交以指定的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填寫的申請書將不予考慮。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或所需證明文件是在上述項目(c)及(d)所列的截止日期之後才遞交的申請或不獲受理。
(f) 申請書如以郵遞投寄,信封面的郵戳日期會視為遞交申請表格及/或證明文件副本的日期。本署不會接受任何欠付郵資或郵資不足的郵件。申請人應確保已付足郵資,以免郵件無法送達。如郵資不足,香港郵政會按既定程序將郵件退回寄件人或予以銷毀。
(g)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10至12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然而該期限或會更改而不另行通知。邀請書或會通過電郵發出。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上提供個人電郵地址。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1樓地政總署聘用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