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填妥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以書面提出申請。有關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請把註明申請職位的已填妥申請表格,連同下列證明文件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郵寄地址:
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助理經理職位」。為避免郵遞延誤或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有或寫上正確地址和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回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首個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表及證明文件副本的日期。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2022年12月2日或之前把上述(a)至(c)項所有證明文件副本送達下述聯絡地址。請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並非以指定表格遞交,或申請表格未填妥、資料不全或未簽署,或並無夾附所需證明文件,或逾期或以電郵或傳真方式提交,申請概不受理。由於我們可能以郵寄、電郵或電話方式與申請人聯絡,請確保申請書上填寫的聯絡資料清晰正確。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大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電郵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