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體設計師的主要職責包括:
- (a)創作及製作不同媒體的平面設計、圖像、資料插圖及製作影片效果等,具備動畫設計經驗則更佳,用於社交媒體、流動應用程式及網頁等平台上;
- (b)為不同推廣及其他項目負責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流動應用程式及網頁界面、網絡橫額、紀念品、背景、宣傳單張及海報等;
- (c)提出及策劃創新意念,並將創意概念化,製作成視覺圖像和設計;
- (d)協助管理和營運社交媒體平台,和協助製作宣傳品、部門活動戶外展示以及視聽演講等;及
- (e)履行任何其他被指派的工作。
多媒體設計師的主要職責包括:
Main duties of the Multimedia Designer are:
申請人必須:
Candidates should: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通用表格第340號(Rev. 7/2023)]的「截至目前為止的全部就業詳情」部分詳列有關設計、行銷、品牌建立、公共關係、互動媒體、廣告或營運社交媒體的工作經驗,並提交證明文件。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文件證明所列的工作經驗,有關的工作經驗將不獲考慮。建議提交設計作品集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