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
(a) 信差職務(包括外勤);
(b) 一般體力勞動職務和搬運服務;
(c) 一般行政支援職務,例如在接待處當值、操作辦公室儀器、檔案登記等;以及
(d) 清潔和茶房工作。
註:
(1) 二級工人可能須不定時、逾時、在戶外、和在惡劣天氣下工作。
(2) 如有需要,二級工人須接受部門間調職安排,以填補其他決策局/部門內同一職系的職位空缺,以執行各種職務。。
Mainly deployed on –
(a) indoor and outdoor messengerial duties;
(b) general manual duties and removal service;
(c) general administrative support duties such as manning reception counter, operating office machines, recording files, etc.; and
(d) cleansing and pantry duties.
Note:
(1) A Workman II may be required to work irregular hours, overtime, outdoor and in inclement weather conditions.
(2) A Workman II is subject to posting to fill vacancies and carry out different duties in the same grade in other Government bureaux/departments when the need arises.
申請人必須能夠:
(a) 以廣東話/中文和簡單英文溝通;
(b) 閱讀簡單中文和簡單英文;
(c) 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1]。
Candidates should –
(a) be able to communicate in Cantonese/Chinese and simple English;
(b) be able to read simple Chinese and simple English;
(c) be able to write simple Chinese or simple English; and
(d) have a pass result in the Basic Law an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est [Note 1].
(1)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2) 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及/或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及/或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拖載列於《用人唯才: 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 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a) 申請書[G.F.340(Rev.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340(Rev.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Rev.7/2023),並在7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340(Rev.7/2023) 。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340(Rev.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c) 已填妥的申請書,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經郵寄到九龍何文田忠孝街88號何文田政府合署5樓路政署招聘及編制組,信封上清楚註明「申請二級工人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的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會獲處理。
(d) 申請人應在申請書上詳細列明技能及工作經驗。申請人應列出與職責相關的工作經驗的詳情,如機構名稱、受僱職銜、職責及日期。
(e) 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未填妥的申請書、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概不受理。
(f) 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電郵地址。如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及/或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獲提供電郵地址,將以電郵發出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及/或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九龍何文田忠孝街88號何文田政府合署5樓路政署招聘及編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