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進行實地視察並執行監督工作,為屋苑、樓宇、鄉村和其他處所在實踐減廢回收方面提供實地支援;
- (b)協助組織和推行有關妥善實踐廢物源頭分類和乾淨回收的教育和宣傳活動,以及推廣本署的減廢回收措施和計劃;
- (c)與物業管理公司、區議員、地區代表、居民/租戶團體或組織等接觸、建立和保持定期聯繫,鼓勵他們實踐減廢和乾淨回收,以及邀請他們共同參與減廢回收的教育和宣傳工作;
- (d)協助策劃、設計和製作公眾教育和宣傳活動/項目的用品;
- (e)協助物業管理公司和居民/租戶團體舉辦宣傳和教育活動,以推廣減廢、乾淨回收和其他相關減廢政策;
- (f)督導外展隊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培訓和指導外展隊人員執行日常工作;以及
- (g)履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工作時間及地點或會按部門的運作需要而變更。獲取錄者可能需要(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周日和公眾假期工作;以及(b)在戶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