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的主要職務和職責如下:
- (a)協助聯絡活動主辦機構及與有關政府部門協調,為出席各種場合、活動或會議的高層人員提供所需的後勤支援;
- (b)為各種場合、活動或會議提供現場支援;
- (c)根據相關政策範疇進行合適市場調查及分析,以滿足策劃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的需要;
- (d)提供一般行政支援,包括處理日常行政工作、採購事宜、處理信件、安排會議、執行後勤工作、草擬信件、準備會議材料和文件夾、編製報表、接待訪客和拍照/拍攝視頻等;
- (e)處理活動主辦機構/組織的信息及請求,接聽來電並將有關事宜轉介適當人士,以便及時跟進;以及
- (f)執行上級人員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註: 獲取錄者或須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和公眾假期工作;以及在戶外工作 [如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