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博物館助理主要負責(a)協助博物館的日常運作;(b)提供導賞服務; (c)兼任電腦操作員和電話接線生;(d)監察保安情況;(e)協助保育文物; (f)協助籌劃展覽;(g)從事簡單的平面設計和藝術工作;以及(h)為博物館內的數碼儀器提供技術支援。
(註:獲聘人士須受監獄條例約束。)
A Part-time Museum Assistant is mainly deployed to (a) assist in the daily operation of the Museum; (b) provide docent services; (c) serve as computer and telephone operator; (d) monitor security; (e) assist in conservation of artefacts; (f) assist in planning exhibition; (g) do simple graphic design and art work; and (h) provide technical support to the digital facilities of the Museum.
(Note: The appointee will be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Prisons Ordinance.)
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政府會為獲聘人士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
申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a)在文物管理和保育、導賞/導遊服務、基本電腦及數碼儀器操作技巧,或懲教事務及有關工作方面至少一個範疇具有相關工作經驗;(b)能操流利粵語,能說普通話及英語更佳;(c)如熟悉香港的懲教事務發展,將獲優先考慮; (d)如曾在懲教博物館任職,將獲優先考慮。
Candidates should possess (a) relevant working experience in at least one of the following fields, i.e. heritage management and artefacts conservation, docent/ tour guide services, basic computer and digital equipment operation skills, or correctional services and related areas. (b) Fluent Cantonese, and speaking Putonghua or English is advantageous. (c) Good knowledge of the penal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would be an advantage. (d) Working experience at the Correctional Services Museum would be an advantage.
(a)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d)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e)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f)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g)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受聘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兩年。受聘人一般須每星期工作2至3天,合共不超過16小時,實際工作時數會因應運作需要而定。續約與否視乎工作表現、工作需要及資源是否足夠而定。
(a)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d)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e)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f)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g)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已填妥的申請書送達下列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兼職博物館助理」。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的香港郵戳日期將被視作申請日期。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
如申請人未能按本招聘廣告內列出的入職要求提供所需資料/證明文件;或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申請,其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接到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上述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懲教署總部聘任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