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派駐律政司,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
- (a)就刑事檢控科個案管理系統的提升,領導整體管理、協調及推行工作,並規劃及推行律政司、執法機關與法院之間用於法律意見、檢控及審訊流程的跨部門系統的銜接工作;
- (b)就個案管理系統及跨部門銜接系統的規模和成果提供意見,諮詢用戶所需、記錄業務需求及釐訂優次,以及制定業務運作流程和工作流程;
- (c)就資訊科技項目及技術解決方案向首長級人員提供意見;
- (d)推行人工智能驅動的措施,以簡化內部工作流程及法律文件的準備工作;
- (e)促進開發團隊與持份者(包括高層首長級人員)之間的有效溝通;
- (f)就各個範疇進行研究、探討和界定項目範圍、規劃及制定詳細時間表,並為項目申請撥款;(g)負責刑事檢控科的項目設計、推行、開發、測試、管理及維護工作;
- (h)向刑事檢控科的發展團隊簡介項目工作流程,並就推行方法提供意見;
- (i)與承辦商聯絡並監督外判合約,以確保在財政預算及時限內提供服務;
- (j)核實刑事檢控科所有項目成果,並在驗收前確保質素達標;
- (k)負責資訊科技項目所有階段的統籌和執行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系統分析與設計、電腦系統的採購及安裝、項目推行、系統護理及維護;
- (l)按資訊科技管理組的要求處理其他科別的資訊科技項目,以及執行管理層委派的其他資訊科技相關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