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csb.gov.hk)作網上申請。
實體申請表格G.F. 340(7/2023修訂版)亦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書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前送交下述聯絡地址。
所有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8月7日或之前提供以下列明的證明文件副本 –
所有附有證明文件的郵寄申請,以及網上申請所需證明文件的郵寄提交,均須在信封上註明「申請技工(試驗所)」。所有透過郵寄收到的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將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請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資。
網上申請者亦須在所提交文件的每一頁上,同時註明「申請技工(試驗所)」及其申請編號。
請確保申請表格上提供的電郵地址有效。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郵寄或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申請會以申請人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已獲取的資歷和工作經驗處理。
如有以下情況,申請概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