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留意該職位需於戶外工作。視乎運作需要,社區幹事(兼職)會被委派為下列範疇的工作提供協助或文書及秘書服務-
- (i)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推動其會務及社區工作;
- (ii)出席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的會議,巡查及視察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
- (iii)協助推動地區事宜或籌辦地區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關愛隊、撲滅罪行運動和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
- (iv)管理社區中心及社區會堂;
- (v)進行調查研究工作,並轉達市民之意見;
- (vi)區議會及轄下委員會/工作小組的日常運作;
- (vii)分區委員會、撲滅罪行委員會及防火委員會及轄下工作小組的日常運作;
- (viii)巡查及報告地區設施、公共設施或地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花盆、避雨亭及違例停泊單車;及
- (ix)執行由葵青民政事務處職員指派的其他相關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