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會工作主任的主要職責是-
- (a)在部門內各服務單位,例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單位、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辦事處等,提供社會福利服務,以及管理或協助管理社會福利辦事處/院舍/中心;
- (b)在地區及服務科協助規劃和發展各項社會福利服務,以及統籌和監察社會福利服務;
- (c)協助處理非政府機構所提出的申請、監察其服務表現,以及向該等非政府機構提供所需支援;
- (d)處理有關社會福利服務/院舍的各項牌照計劃下的法定職務及合約管理事宜;
- (e)協助規劃、推行、管理為部門及非政府機構員工而設的培訓課程;以及
- (f)協助規劃、推行、監督部門內部及與社會福利界相關的資訊科技項目。
註:
助理社會工作主任須擔任戶外工作及執行緊急職務;及或須輪班當值、隨時候召或上班候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