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行地區項目提供行政和執行上的支援,包括:
- (a)協助處理撥款發放申領,聯絡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整理和編制統計報表等;
- (b)監察地區項目的進度,包括審理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提交的定期財務報告和進度報告的情況;
- (c)為相關委員會及會議提供秘書和後勤支援服務;
- (d)就處理申請和辦公室行政事宜提供行政支援;
- (e)處理及管理相關文件檔案,包括與地區項目有關的網站資料;
- (f)處理公眾和其他機構的查詢;
- (g)協助項目經理統籌、監督和檢討地區項目,包括準備提交予政府部門、立法會和區議會的文件;
- (h)協助統籌和舉辦與地區項目相關的宣傳和公共關係活動;及
- (i)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