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品牌事務經理的職責包括協助政府新聞處推行香港品牌的各項推廣活動,包括:
- (a)協助籌劃及執行推廣及宣傳香港品牌的項目,以加強大眾對香港品牌的認識及使用;
- (b)協助監察宣傳品牌物品(包括錄像、印刷廣告及宣傳品)的開發、製作及派發工作;
- (c)協助確保香港品牌的正確使用,並確保品牌在政府內外得以廣泛宣傳;及協助處理品牌使用申請,並跟進及監察有關使用;
- (d)就管理香港品牌事宜,協助聯絡政府內外相關機構;
- (e)協助審批大型項目的撥款申請;並就活動中宣傳品牌的事宜,協助聯絡相關機構;
- (f)協助監察香港品牌網頁的開發及其內容;及
- (g)協助管理及監察有關香港品牌的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