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屋宇裝備工程助理主要負責-
- (a)協助工程師和首席技術主任檢查消防裝置及煙霧控制系統的設計報告及圖則;
- (b)統籌有關提供消防安全措施的所有工程事宜;
- (c)就建議在建築項目中採用的設備及系統,蒐集工程方面的資料及數據;
- (d)就不同規模及複雜程度的建築項目,協助檢討有關的消防安全標準;
- (e)出席會議,並就消防及煙霧控制工程的具體情況,向其他政府部門、建築師、機電工程顧問和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提供意見;
- (f)確保具體設計及裝置符合外間各方與消防處協定的設計原則;
- (g)更新及備存送呈文件/圖則的記錄;以及
- (h)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