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協助策劃、監察、組織、檢討及評估與跨境學童有關的服務;
(b)處理與學校運作有關的工作;
(c)任何與學校支援跨境學童的行政及發展工作;以及
(d)可能需要不定時及於公眾假期工作。
(a) To assist in planning, monitoring, organizing, reviewing and evaluating services pertaining to cross-boundary students(CBS);
(b) To handle tasks relating to school operation;
(c) Any other duties related to the administ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chool in the support of CBS; and
(d) May be required to work irregular working hours and on public holidays.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優先;
(c)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能力;
(d)操流利普通話;以及
(e)具備最少兩年工作或教學經驗。
(a) A Hong Kong bachelor's degree, or equivalent;
(b) A certificate in education from a Hong Kong tertiary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or equivalent preferred;
(c) Good command of written Chinese and English;
(d) Fluent Putonghua; and
(e) At least 2 years' working or teaching experience.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項目主任 (EDB/SD/109/13)。(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項目主任 (EDB/SD/109/13)。(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 (新界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2樓學校發展分部新界東區域教育服務處)。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新界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2樓學校發展分部新界東區域教育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