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籌辦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2) 就油尖旺民政事務處和區議會的日常運作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
(3) 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文書和秘書服務;及
(4)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1) to provide clerical and secretarial support in the organization of community involvement campaigns and projects;
(2) to provide clerical and secretarial support for the daily operation of Yau Tsim Mong District Office and District Councils ;
(3) to provide clerical and Secretarial support for the Committees/Working Groups under District Councils; and
(4) other duties as and when required.
除非「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等485章)訂明的豁免規定其中一項適用於受聘人,否則政府會作出安排,為受聘人向一個註冊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受聘人在適當情況下可享有根據《僱傭條例》規定給予適用之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和疾病津貼。
(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2)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
(3)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註:上述(a)項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4) 具備中英文文書處理能力及其他一般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
(申請人須於應邀面試當日進行中英文打字測試。)
(1) Level 2 or equivalent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E), or equivalent; or
(2) Level 2 / Grade E or above in five subjects in the 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 or equivalent; and
(3) met the language proficiency requirements of Level 2 or above in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in HKDSEE or HKCEE, or equivalent.
(Note: The subjects in (a) above may include Chinese Language and English Language.)
(4) Knowledge on common computer application / software including Chinese and English word processing.
(Candidates will be invited for Chinese and English word processing test before interview.)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屬兼職工作性質,工作時間不固定,主要在平日日間及/或晚間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視乎工作性質,或須在晚間或戶外工作。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1) 申請表格[GF340(03/2013 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2) 填妥表格後,須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連同學歷/成績表/工作證明文件(如履歷表、僱主信等)副本送達或郵寄至下列地址。
(3) 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所要求的文件副本及/或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GF340(03/2013修訂版)],其申請概不受理。
(4) 申請人如在截止日期後6至8星期內仍未接獲通知約見,可作落選論。落選的申請人將不獲另行通知。
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6樓人事組
油尖旺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行政)收)
信封面上標明“應徵兼職活動推廣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