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助理電子督察主要負責協助電子督察及電子工程師執行以下職務︰
- (a)就多種電子設備及系統(包括視聽、電子醫療、電腦控制與資訊及通訊科技設備和系統),進行可行性研究、調查、分析、撰寫報告、設計、安裝、操作、檢查、測試及校驗、保養及維修;
- (b)設計、採購、評估、項目管理及其他技術服務;
- (c)合約管理及監督前線電子技術人員及承辦商;以及
- (d)行政工作,包括管理工場、擬備分析及調查報告。
- (ii)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會獲調派至其他部門工作,以及可能須要:
- (a)不定時/在偏遠地區/在惡劣環境下工作;
- (b)執行輪班/上班候命/隨時候召/緊急工作;
- (c)穿著制服/保護衣物;
- (d)攜帶傳呼機/手提電話;
- (e)操作電腦;
- (f)執行其他不時指定的職務。獲取錄的申請人亦可能要以自願性質執行自行駕車到工作地點的職務(如有需要,部門會提供有關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