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傭工的主要職責是 -
- (a)負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官邸(“官邸”)的清潔及打掃工作(例如官邸及周遭範圍、室內外陳設、家居物品及器皿等);
- (b)負責官邸的家居雜務,包括洗衣及為宴會佈置地方等;
- (c)當司法機構在官邸及其他地方舉行飲宴或聚會等活動時,協助接待賓客,幫助上菜及斟酒等;及
- (d)按照司法機構的要求,在官邸及其他地方執行其他工作。
附註:合約傭工須穿著制服及不定時和逾時工作,包括在晚間、週末和公眾假期工作。如有需要,合約傭工或須在位於山頂的官邸留宿,官邸所處地點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