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
- (a)信差職務,包括在室內及戶外收取及派遞文件及其他物品等;
- (b)體力勞動工作,包括搬移辦公室家具、物料及器材,以及清潔辦公室設備及器材等;
- (c)簡單辦公室職務,包括在辦公室接待處負責接待、影印、分類及傳真文件、寄信、茶房服務等;以及
- (d)辦公室保安職務,包括開啟/鎖上辦公室出入口等。
備註:
- (1)每星期須淨工作45小時。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輪班當值(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以及執行緊急支援職務及戶外工作。
- (2)本次招聘由消防處、路政署、土地註冊處及工業貿易署聯合進行。申請人只需遞交一份申請表,便會同時獲四個部門考慮。
- (3)獲取錄的申請人將由其聘用部門的部門首長負責職系管理。如有需要,獲取錄者須接受部門間調職安排,以填補其他決策局/部門內同一職系的職位空缺及執行同一職系下不同種類的職務。
備註(適用於消防處):
- (1)職責(b)項包括清潔消防車輛及救護車。
- (2)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被派往消防處的任何辦事處、消防局或救護站工作 (包括偏遠地區及離島)。



